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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不容易準備要過完2007年了
結果最後一天下班回家收到
※涉嫌肇事逃逸※
12月20日上午九時途中肇事逃逸
請於01/04下午四時至交通隊說明
天啊!
究竟怎麼一回事
向來聲稱優良國民的我
居然會發生這起事件
努力回想、用力回想
上班途中有撞到人嗎?~~沒有呀!
撞到車呢?~~沒有呀!
騎車騎太快?~~沒有呀!
到底是怎樣?鬼才知道是怎樣?
詐騙集團?看錯車牌?代罪羔羊?
大家眾說紛云~~煩死我了
▼自從收到書函之後,沒有一天睡好
這個月沒全勤,請假又扣錢
真的得不償失
ps:只祈求星期五能夠一次就水落石出
我討厭被誣賴、也討厭被陷害、更討厭背個莫須有的罪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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